当前位置: 首页> 休闲娱乐> 奇闻异事> 正文

“悍匪”张君覆灭记:8年作案20余起、死伤40余人,后来怎样了(张君覆灭纪实全集)

张君,湘鄂渝系列持枪抢劫杀人案首犯,自1993年开始作案,历时8年多,纵横数省,作案20余起,杀死、杀伤40余人,抢劫财物、现金等共计600余万元,制造了中国罕见的刑事大案。

2001年5月20日,经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张君等14人在重庆市、常德市被执行死刑。

1966年8月5日,张君出生在湖南省常德市安乡县安福乡花林村一个贫穷农户家中,家里有7个兄弟姐妹,张君是最小的一个儿子,姐姐哥哥与张君同母异父,所以他们姓薛,而张君姓张,张君是张家的独苗。

张君12岁时,母亲被查出患有子宫癌,病中她常念叨,想吃一碗肉丸汤,这成了张君当时最大的愿望。为此,张君攒了一个学期凑足5角钱,跑了30多里路,为母亲买回一点点肉,然后学着姐姐们的样子,亲手做了一碗肉丸汤,终于给母亲了却了心愿。

由于家穷,张君到高中一年级时,就辍学了。没事干的张君就开始打架,渐渐地在当地竟有了点"名气"。当时,张君最爱看电影《少林寺》、最爱练武功。

1983年,张君因打架斗殴被送少管所,那时张君17岁。不久后,从少管所出来后,张君并没有就此悔过。他反而充满了怨气,认为只有暴力才能解决一切,为此还从黑市上专门购买了一支枪支。从此,他更加有恃无恐起来。

1991年6月25日,张君持枪抢劫湖南省津市市一个体香烟批发店,开枪致1人轻伤;1993年4月19日,张君等持枪抢劫湖南安乡县一百货生意商人家里,开枪致1人轻伤; 同年4月20日,张君持械致1人死亡。

1994年2月8日,张君在广西宁明县持械致1人死亡,劫得人民币6000余元;同年8月,张君在云南省开远市持枪劫走人民币1万元;同年10月,张君在云南省开远市开枪致2人死亡; 同年11月23日,张君在重庆市持枪抢劫,致1人死亡,抢走6000余元。

1995年1月25日,张君、严敏在重庆市渝中区持枪抢劫,开枪致1人重伤并最终导致其死亡。

1996年12月25日,张君等人持枪抢劫上海第一百货重庆店黄金屋,开枪致2人重伤、1人轻伤,抢得黄金饰品价值人民币63万余元;

1997年11月27日,张君等人持枪抢劫湖南省长沙市友谊商城黄金柜台,致2人死亡、1人轻伤、1人轻微伤,抢得黄金饰品价值人民币137.2万元;

1998年10月,张君等人在湖南汉寿县聂家桥乡白马湖村野鸡窝山,持械杀死1人;

1999年1月4日,张君等人持枪抢劫湖北省武汉市武汉广场黄金饰品柜,造成1人死亡、3人重伤、3人轻伤;共劫得人民币3万余元、黄金饰品价值人民币263.4万元、出租车1辆……

此后,在2000年中,张君等人,一连开展了10余起抢劫、杀人案,其中比较重大的有:

2000年6月19日,张君等人持枪抢劫重庆市商业银行朝东路储蓄所押款人员,抢得人民币14万余元、出租车1辆,致2人死亡、2人轻伤。同年7月21日,张君等人在湖南汉寿县枪杀致1人死亡;8月15日,张君等持枪抢劫湖南安乡县农业银行行长,致2人死亡;8月下旬,张君等在常德市鼎城区石公桥镇枪杀1人致其死亡;8月31日,张君等在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郊区,持械持枪杀死1人……时间来到2000年9月1日。

当日18时零6分,张君、李泽军、陈世清、赵正洪在湖南省常德市持枪抢劫常德农业银行北站分理处运钞车,致7人死亡、4人轻伤、1人轻微伤,劫的经警微型冲锋枪2支及其子弹20发。

正是这场血案的发生,震惊了公安部,也成为了当年被公安部重点重视的案件之一,这样对张君犯罪团伙敲响了覆灭的警钟。

当日案发后,重庆警方立誓要破此案。并在12天后的一个夜晚,盯上了一个叫杨明燕的28岁女人。据杨杨明燕交代,她曾于5日见过张君,张君因缺钱花,以6万元价格卖掉了一辆蓝色桑塔纳车。由此,漏网在逃的首犯张君开始浮出水面。

2000年9月19日晚9时50分许,重庆警方根据最新获得的消息,在渝中区观音岩,抓获了一个穿深蓝色圆领衫的男子,此人正是湘鄂渝系列持枪抢劫案首犯张君。打开蓝色旅行包,里面是178发子弹和一枚军用手榴弹。

值得一提的是,执行此次抓获行动负责人,正是时任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文强。

文强是因为破获张君案,而成为西南警界响当当的人物。他也一直自称是最了解张君的人,甚至批评许多媒体对张君的报道太"浅薄",还准备在退休后要写一本关于张君的书。

张君被文强逮捕时,对文强说了这样一句话:"你有一天也会和我一样,只要你挡不住诱惑你也会走上我这条路"。 岂料一语成谶,10年后成为现实。文强落马,重庆人几乎同时想起了当年张君对文强说的这句话。

2001年4月14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对张君等18名罪犯依法进行了公开审理。法庭经审理查明:

自1991年6月至2000年9月间,张君单独或组织、指挥李泽军、陈世清、赵正洪等人,在重庆、湖南、湖北等地持枪持械抢劫、故意杀人、抢劫枪支弹药22次,致28人死亡,5人重伤,15人轻伤,2人轻微伤;

抢劫财物价值人民币536.9万元,抢劫出租轿车5辆,抢劫执行任务经警微型冲锋枪2支及子弹20发;有组织、有计划地制造了一系列骇人听闻的重大、特大刑事案件,其中多次在光天化日之下在重庆、武汉、常德等市繁华地区公然持枪抢劫银行、金店,开枪杀人……

2001年4月21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一审判决:被告人张君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抢劫枪支弹药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情节特别严重,数罪并罚,一审判处张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01年5月20日,经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张君、李泽军特大系列抢劫、杀人案中的14名罪犯,分别在重庆市、常德市被执行死刑。

警方一直没有放弃对他的追埔,他最终落入法网,结束了逍遥法外的生活。他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生命的代价,警方也对受害者家属有一个交代。 后来警方把悍匪给抓到,调查清楚后警方将他带走,悍匪找到机会袭警想跑,最终还是被警方给成功带走,这次直接被送入监狱。 后来凶手受到法律的严惩,造成社会动荡,造成社会不良的影响非常令人不齿,所以一定要严惩凶手,还社会一个安定。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