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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克族死了谁给收尸(律师最怕三种人)

所以,请不要总拿丁克族的临终关怀问题说事,可能人家的晚年会比大多数人更好过,因为既然一辈子没养孩子,自己总会有一些房产和积蓄,到老时看哪个亲戚的孩子孝顺、仁义,就立个遗嘱,只要孩子能关照自己,帮忙办理后事,财产就留给他(她)好了。

有收尸和没有收尸都是一个结果,那就是都得泯灭。

收不收,有什么区别?该烂,都要烂,该烧,都要烧。有人收,没人收,对于死者,没得任何区别。只对活起的人,有区别,但他既然丁克了,没得孩子,那也没给哪个造成很大的伤害。最多影响邻居,臭了,该上报了。

可以申请死后器官捐献,有志愿服务会主动上门的

死了还要尸体做什么,尘归尘,土归土,怕什么

丁克一族没有孩子,在丧失劳动能力之后就会沦为五保户,无人安葬和收尸也由居委会和村委会收尸,不会沦落到没人管的地步。

我们村以前有一对老头,两个老头一辈子没有娶妻生子。哥哥年轻的时候收养了一个孩子,后来抚养孩子长大结婚。在86岁那年身体不好就走了,养子给他送终。老头身体一直爽朗,老头的儿媳妇在村子一直照顾这个老头未出门打工。

关键在老大走了以后,老二就开始犯了难。之前老二一直跟着外甥家家种地,一直就想让外甥给他养老送终,那年老家给五保户盖房子,刚搬到了新房子没有一年的时间就得病了。诊断以后为脑瘤,在农村到了一定年龄也没法治,外甥的态度特别让人心寒,在老头病重的时候空手探望并且搬走了他的一台新洗衣机。从得病到死只用了三个月的时间。

其实关于这个二老头的故事还有很多,没有娶妻但是一直也在劳动,存的钱他本身也是想给自己安排后事,不过在病重的时候大冬天一个人躺在自己的五保户房子里,屎尿拉一身,那个场景听婶婶给我讲也确实可怜。

最终是他这个收养的侄子给他办了后事,存下的钱也给了侄子,至于五保户那边给没给钱没有听说。

丁克一族不久相当于五保户么?

五保户里就承包了后事这一项,主要包括以下几项:保吃、保穿、保医、保住、保葬。

五保户对象:

(一)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是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的;

(二)无劳动能力的人;

(三)无生活来源的(包括捡垃圾者,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即捡垃圾者为有生活来源);

(四)老年、残疾、未满16周岁的村民。

丁克一族在老了就会纳入五保户管理,自然不用担心没有人收尸,只是后事办的体面不体面就不用多说了,走了送行的人有,但是不会很多。

毕竟每个人都会有些积蓄,丁克一族一般在老了以后都会把自己的积蓄都拿出来托付给自己的一个侄子或者外甥、邻居、朋友,然后要求对方给自己料理后事。

【这种托付身边人可能会不听】

如果丁克到老了没有找到托付的人,最终居委会会安排安葬服务,收尸自然也会在这个程序之内,国家也有处理这种事项的基金,如果想体面一点也可以自己预定,没有身后人反而更洒脱一些,也不用担心花的太多。

其实通过我们村二老头的事情也能体会到,人生病以后如果没有自己的至亲在身边,旁亲照顾的很好的可能性几乎没有,想活着体面就得保持身体机能的稳定性,想走了以后体面就得有足够的积蓄,收尸问题不至于没人收,这个不用担心。

政府会安排社区干这活

无儿无女就是五保户!五保户丧失劳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了,会安排去敬老院!国家给你养老送终,财产归国家所有!所以丁克一族不必担心!

遗体捐献

( _ )…你的意思是,孤寡老人死了就没人管,自己在医院或者房间里烂掉是吗?大哥,现在是新中国,大清早就亡了。


你这种想法就不适合要孩子,在你看来,孩子一出生就欠你的,因为你生了他,他就得顺从你,最后给你收尸。


借一句话:“说孝顺的都是混蛋,孝可以,为什么要顺?父母的话一定是对的吗?不一定。不是孝顺,而是孝敬。”


说实话,大部分情况下,不要孩子的比要孩子的思想走得更远,想问题更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