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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中庭能不能建游乐场(合适商场中庭的业态)

不能,根据关于加强超大城市综合体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公消〔2016〕113 号),中提到超大城市综合体内各区域管理部门,必须与消防控制室建立畅通的信息联系,确保一旦发生火警,能够及时确认、处置和组织疏散。有顶棚的步行街、中庭应仅供人员通行,严禁设置店铺摊位、游乐设施及堆放可燃物,灭火救援窗严禁被遮挡,标识应明显。 商场中庭能建游乐场,我们这边商场里面就建了很多这样的游乐场啊,非常的棒。 这个要看影不影响消防,逃生通道了。不影响是可以搭建的。如果有问题可以向当地应急管理局投诉反映。 不可以的,因为会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中庭设置的大型儿童游乐设备除了本身存在安全隐患,也将影响到中庭商铺的疏散路线。消防支队可能会叫停营业。 商场的中庭是不能建游乐场的,有安全隐患,本身商场的客流量就大,不适合建游乐场。 不一定,主要看是怎么管理的。
这边的商城中庭也建了游乐场,
一直在经营,
所以各方面消防配置齐全,做好安全预付措施,
申请同意后再建比较有把握。 如果消防觉得会有爱消防通道或者是有消防嗯,火灾危险的话可能会被叫停,如果叫停的话,嗯,也没有什么太好的办法,嗯,前提是你最好问清楚会不会被叫停,不要投入之后发生经济损失后悔也来不及了,就 你最好先去消防部门备案啊,通过了再建 没有这样的说法吧,商场中庭不是有很多游乐场吗?小孩子家长都喜欢在里面玩。 要停了就补全手续,再开就可以了 这个事情没得说,首先你要保证这个地方的消防安全,其次你可以私下找消防队的负责人,打点一下应该可以,如果找不到打点谁,可让商场的负责人帮你联系一下,做个商场在消防队没人是不可能的。对这个问题商场有责任,但他们最多就是把你的租金退给你,装修就没得想了!   如果商场作为游乐场的所有人,对于游乐场造成他们人身或者财产损害的,商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十九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商场肯定要负责了。毕竟合同上有说“可以做任何休闲娱乐” 再说了 消防不合格 也是商场的责任。如果实在不让开的话,可以和商场协商让商场做出相应的赔偿。 按照规定:
1、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不应超过3层或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楼层或地下、半地下建筑(室)内。
2、老年人建筑及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宜设置在独立的建筑内。当必须设置在其它民用建筑内时,宜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2个)
被发现了就不可能算了,你们可以找物业讨公道或赔偿损失,但是消防这边是不得行的,限期改正,逾期不改要收到处罚的,最有可能就是临时查封,如果你要撕开封条,将面临行政拘留的处罚。
同情!!做生意一定要懂规矩,否则就惨了 呵呵,在中国创业就是这样,没有办法,你说的这个我很理解,做儿童生意,完全按着国家的安全消防的标准,只有北京人民大会堂能达到。我的朋友碰到过和你差不多的事情,从材质,安全出口,最后还要求在房顶装有火了,会自动喷水的,根本达不到他们的要求。
你开儿童游乐场,确实要考虑安全问题,楼层太高确实也不好,只要还可以的话,你就要好好和消防说说,不要激动,多说说你们的难处,人总是会同情弱者的,让他们给你想个办法。比如应该增加什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