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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秦为什么坐牢,为什么变黑(齐秦儿子方伟的情况)

齐秦初中时交友不慎,16岁因酒后闹事而被送进感化院,度过三年有余。变黑的原因是经常性的户外活动。

齐秦坐牢的原因在2012年在录制某节目时,齐秦已经主动谈到自己的三年牢狱之灾的原因。少年时代的齐秦非常叛逆,年少轻狂,参加了很多不好的组织,经常打架,常常去警察局报道,16岁那年,齐秦年轻气盛参与斗殴事件,被送上法庭。法官一看到他留了一头长发,便认定他是不良少年,当庭立刻收押,让陪他上法院的齐豫也吓了一跳。最后齐秦被关进了“感化院”,也就是少管所,在里边待了三年。他自己开玩笑说:“因为表现得很好,留了三年,在里边当干部。”三年结束之后,齐秦年满十八岁,姐姐来接自己,没想到自己又被戴上了手铐,原因是自己犯了两个错误,年满十八岁后要到成人监狱去,然后又在里边待了半年。坦言那时候非常渴望外面的世界,在监狱里能支撑自己的就是音乐,这也是《外面的世界》的创作背景,正是有这段经历,才能让自己的音乐感人至深。

拓展资料

齐秦(Chyi Chin),1960年1月12日出生于台湾省台中市,歌手齐豫的弟弟,华语流行男歌手、音乐创作人、演员。

1981年,发行第一张唱片《又见溜溜的她》出道,后应征入伍。 1985年,退役后发表首张创作专辑《狼的专辑》。 1986年主演爱情电影《芳草碧连天》。1987年发行专辑《冬雨》,因创作歌曲《大约在冬季》获得香港第11届十大中文金曲奖。1988年下半年,专辑《狼I》被南海音像公司引进,开大陆正式引进港台音乐作品之先河。1991年,首次受邀赴大陆举办“齐秦CHINA TOUR大陆巡回演唱会”。1992年获台湾最佳唱片制作人大奖。 1995年出版专辑《痛并快乐着》,发行的歌曲《往事随风》荣获Channel V中文TOP20榜中榜最佳年度歌曲。1996年,凭借专辑《丝路》获第8届台湾金曲奖最佳国语男演唱人奖,并入围7项提名。 1998年专辑《我拿什么爱你》于第十届金曲奖获最佳国语男演唱人提名。

2001年,获得首届音乐风云榜跨越世纪杰出音乐奖。2003年举办“北京春分首体演唱会”。[ 2004年央视春节联欢晚会,与莫文蔚演唱经典曲目《外面的世界》。 2010年发表专辑《美丽境界》,凭《张三的歌》斩获第七届劲歌王全球华人乐坛颁奖典礼金曲金榜国语金曲奖。 同年获得年度中国歌曲排行榜华语歌坛杰出成就大奖。

2013年,参加湖南卫视《我是歌手》,在第五期退赛。2014年,担任浙江卫视《中国好声音第三季》导师。 2017年发行专辑《穿乐》。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齐秦

齐秦因醉酒闹事才坐得牢。齐秦上初中时交友不慎,16岁因酒后闹事而被送进感化院,度过三年有余。当时在台湾大学念人类考古学系的姐姐齐豫每到周末都要去感化院探望齐秦,并用她在香港参加歌唱比赛获得的奖金为齐秦买了一把吉他。

之后齐秦潜心练习吉他弹奏,他两三个月就学会了吉他,从感化院出来后又一年多的时间,爸爸把他关在家里,于是除了吃饭睡觉就是练琴,每天练习七八个小时,之后去民歌餐厅唱歌。



齐秦个人生活

齐秦的祖父闯关东离开了山东老家,为了纪念山东老家,齐秦的父亲起名齐济,济就是济南的“济”。山东有一条大河济水,先是流过了山东,他大哥的名字就叫齐鲁;接着流过了河南,他姐姐的名字就叫齐豫;继续流就到了陕西,他的名字就叫齐秦。

齐秦从小就喜欢跟着姐姐,形影不离,姐姐不管做什么也都会带上齐秦,甚至还用自己人生中赚的第一笔钱为齐秦买了一把8千元的吉他,也是在齐豫的影响下,齐秦从一位叛逆少年逐渐走向了音乐的巅峰。

  齐秦坐牢的原因在2012年在录制某节目时,齐秦已经主动谈到自己的三年牢狱之灾的原因。少年时代的齐秦非常叛逆,年少轻狂,参加了很多不好的组织,经常打架,常常去警察局报道,16岁那年,齐秦年轻气盛参与斗殴事件,被送上法庭。法官一看到他留了一头长发,便认定他是不良少年,当庭立刻收押,让陪他上法院的齐豫也吓了一跳。最后齐秦被关进了“感化院”,也就是少管所,在里边待了三年。他自己开玩笑说:“因为表现得很好,留了三年,在里边当干部。”三年结束之后,齐秦年满十八岁,姐姐来接自己,没想到自己又被戴上了手铐,原因是自己犯了两个错误,年满十八岁后要到成人监狱去,然后又在里边待了半年。坦言那时候非常渴望外面的世界,在监狱里能支撑自己的就是音乐,这也是《外面的世界》的创作背景,正是有这段经历,才能让自己的音乐感人至深。
  至于齐秦变黑原因是:
  一、是齐秦本身经常做户外运动,晒得比较黑。
  二、是前几年拔火罐的时候,技师操作不当导致齐秦脸部和全身大面积严重烧伤,虽然后来恢复得差不多,但是很明显感觉比之前更黑一些了。

因为他恣意挥霍他的光阴未曾保留保养.烟酒槟榔不忌口.率性而为符合狼的性格.

齐秦16岁时曾坐牢一年半原因揭秘齐秦坐牢原因揭秘:   16岁那年,齐秦年轻气盛参与斗殴事件,在台湾少年感化院(对品行不良和犯罪少年实施矫正教育的设施)呆了一年半。

一是齐秦本身经常做户外运动,晒得比较黑,二是前几年拔火罐的时候,技师操作不当导致齐秦脸部和全身大面积烧伤。

没有坐牢这回事,至于皮肤变黑,可能是晒的吧 在初中时交了坏朋友,开始学会抽烟喝酒,一喝了酒以后就去店家闹事,后来被警察抓走上了少年法庭,法官一看到他留了一头长发,便认定他是不良少年,当庭立刻收押,让陪他上法院的齐豫也吓了一跳。
  齐秦十六岁被关进少年感化院,在里面待了三年半,当时父母都在美国,只剩下齐豫每个礼拜六会去探望他,齐豫当时已经是台大人类学系的高材生,正值大二大三的花样年华,

欠钱不还一般不会坐牢的,只有刑事犯罪才会坐牢,而欠钱属于民间借贷是民事案件,所以一般不会坐牢。

但是以下情况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视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法律予以处罚,严重者或将坐牢:

1、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扩展资料:

追讨债务的方法:

1、利用行政干预手段协助讨债

所谓利用行政干预手段帮助实现讨债,是指债权人在讨债过程中,经过自己的努力工作,取得了债务人的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情与支持,通过债务人的上级领导机关对债务人进行说明教育,劝其尽快履行债务。

需要提醒债权人注意一点,讨债人在讨债过程中请求债务人的上级主管机关帮助讨债人实现讨债目的这一手段的范围是有限的,这是因为债务人的主管机关对债务人是否履行债务并没有任何强制措施,就是说主管机关没有权力命令或者裁决债务人必须履行债务。所以利用行政干预手段讨债对讨债人来讲只能是作为其它讨债手段的一种辅助手段

2、向法院起诉

在实在要不回来,而借的数量也多的情况下,建议向法院提起诉讼,借助法律的力量实现自己的债权。但是要打赢官司就有一个问题,就是证据。有借条或合同的最好了,如果没有就可以想想其他办法,诸如录音、短信、聊天记录等都是可以作为有力证据的。

对没有欠条情况下证据的采集要把握时机。你可以悄悄带一个录音机或其他录音设备一起去找朋友,问他还钱,然后将你们的谈话录下来。或者在电话语音聊天的时候自然引导话题将借钱这一事实记录在录音设备里,这是比较好的证据。

对于短信和聊天记录一类的搜集,与录音类似,都是借助电子产品将借钱事实记录下来用作法官参考的证据。

需要作出提醒的是,证据的搜集必须合法,凡通过违反法律规定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采集的证据都是有瑕疵,并且证明力不够。因此在搜集证据的过程中必须细心谨慎,最好能先咨询律师,按照律师的建议搜集证据。

参考资料:

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欠款属于民事纠纷,一般是不会坐牢承担刑事责任的,但是以下情况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1.如果债权人去法院起诉债务人,法院判决债务人如期给付欠款,债务人没有履行生效判决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确实没有能力给付,可以对债务人进行司法拘留,一般不超过十五天。

2.如果债务人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涉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是《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解释: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扩展资料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法院的正常活动。人民法院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唯一机关,它对各类案件制作的判决和裁定,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具体形式。判决和裁定一经生效,就具有法律强制力,有关当事人以及负有执行责任的机关、单位,都必须坚持执行。

即使有不同意见,也只能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进行申诉,而不允许抗拒执行。维护这种生效的判决、裁定的权威,就是维护法律和法制的权威,就是维护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拒不执行判决

欠钱不还,不会坐牢。

原因是:

欠钱不还不属于刑法的调整范围,而归民法调整。

因此,欠钱不还,不会触及刑法,也不会负刑事责任。

但是,对方起诉你还钱,当判决你还钱的民事判决书生效后,对方申请强制执行,而你拒不执行的,这时,会涉及触犯刑法,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

PS: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处罚为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构成条件是:

(一)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行为。

(二)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包括应当履行的义务的全部或部分。

(三)指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行为。没有能力执行的,不构成本罪。

(四)情节严重的行为。是指下列行为;

(一)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二)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四)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五)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律师分析:虽然我国法律法规并无明确规定欠钱不还需要坐牢的相关法律规定,但是欠钱也可能触犯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欠钱被人起诉判决下来不执行的)、信用卡诈骗罪(恶意拖欠信用卡款项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不特定公众借钱)等。但是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分析为准。

法条链接:为依法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确保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依法执行,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就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义务人、担保人等负有执行义务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罚。

第三条 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人民法院认为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项规定的,以自诉案件立案审理:

(一)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侵犯了申请执行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申请执行人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负有执行义务的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为依法惩治妨害信用卡管理犯罪活动,维护信用卡管理秩序和持卡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现就办理这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