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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原文(《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主要内容)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部分原文如下(全文见参考资料):

在对于时局的估量和伴随而来的我们的行动问题上,我们党内有一部分同志还缺少正确的认识。他们虽然相信革命高潮不可避免地要到来,却不相信革命高潮有迅速到来的可能。

因此他们不赞成争取江西的计划,而只赞成在福建、广东、江西之间的三个边界区域的流动游击,同时也没有在游击区域建立红色政权的深刻的观念,因此也就没有用这种红色政权的巩固和扩大去促进全国革命高潮的深刻的观念。

他们似乎认为在距离革命高潮尚远的时期做这种建立政权的艰苦工作为徒劳,而希望用比较轻便的流动游击方式去扩大政治影响,等到全国各地争取群众的工作做好了,或做到某个地步了,然后再来一个全国武装起义,那时把红军的力量加上去,就成为全国范围的大革命。

扩展资料: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原本是毛泽东给林彪的一封信,是为答复林彪散发的一封对红军前途究竟应该如何估计的征求意见的信。

毛泽东当时在福建上杭古田修养,在这封信中批评了当时林彪以及党内一些同志对时局估量的一种悲观思想。那时在对于时局的估量和伴随而来的行动问题上,党内有一部分同志还缺少正确的认识。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是中国的一句古话,就是说,新生事物现在虽只有一点小小的力量,但是它的发展会是很快的,前途是光明的。

一九二七年大革命失败以后,毛泽东同志以此来比喻中国革命。他认为在中国的环境里革命的“星星之火”不仅是具备了发展的可能性,简直是具备了发展的必然性。

由此,《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就成了中国革命力量由小到大,由弱到强,最终取得彻底胜利的代表性表述。毛泽东的这篇《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在那时安定了不知多少党内的同志,使他们看到了希望。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正是这星星之火,使胜利的红色旌旗飘遍中国,点亮了中国革命的灯塔,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我们党凭着“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的坚定信念和“艰难奋战而不溃散”的艰苦奋斗作风,战胜了一个又一个困难,取得了一个接一个的胜利。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林彪同志:

新年已经到来几天了,你的信我还没有回答。一则有些事忙着,二则也因为我到底写点什么给你呢?有什么好一点的东西贡献给你呢?

搜索我的枯肠,没有想出一点适当的东西来,因此也就拖着。现在我想到一点东西了,虽然不知道到底与你的情况切合不切合,但我这点材料实是现今斗争的一个重要问题,即使于你的个别情况不切合,仍是一般紧要的问题,所以我就把它提出来。

我要提出什么问题呢?就是对于时局的估量和伴随而来的我们行动问题。我以前颇觉,至今还有些感觉你对于时局的估量是比较的悲观。去年5月18日晚上瑞金的会议席上,你这个观点最明显。

我知道你相信革命高潮不可避免的要到来,但你不相信革命高潮有迅速到来的可能,因此在行动上你不赞成一年争取江西的计划,而只赞成闽粤赣交界三区域的游击;同时在三区域内也没有建立政权的深刻观念,因之也就没有由这种赤色政权的深入与扩大去促进全国革命高潮的深刻观念。……

似乎你认为在距离革命高潮尚远的时期建立政权的艰苦工作为徒劳,而希望用比较轻便的流动游击去扩大政治影响,等到全国各地争取群众的工作做好了,或做到某个地步了,然后来一个全国暴动,那时把红军的力量加上去,就成为全国形势的大革命。

你的这种全国范围的包括一切地方先争取群众后建立政权的理论,我觉得是于中国的革命不适合的。……你的这种理论的得来,据我的观察,主要是没有把中国是一个帝国主义最后阶段中相互争夺的殖民地一件事认识清楚。……

我所不赞成你的,是指你缺乏建立政权的深刻的观念,因之对于争取群众促进革命高潮的任务,就必然不能如你心头所想的完满地达到。我这封信所要说的主要就在于这一点。

扩展资料: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原题应为《时局估量和红军行动问题》,为1930年1月5日毛泽东给当时红四军第一纵队纵队长林彪的复信,旨在帮助林彪及党内一些同志转变对中国革命悲观思想的认识,进一步诠释中国革命走农村包围城市道路的理论。

毛泽东在这封信中批评了当时林彪以及党内一些同志对时局估量的一种悲观思想。1948年林彪向中央提出,希望公开刊行这封信时不要提他的姓名。毛泽东同意了这个意见。在收入本书第一版的时候,这封信改题为《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指名批评林彪的地方作了删改。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原貌出版的一波三折

这是毛泽东给林彪的一封信,是为答复林彪散发的一封对红军前途究竟应该如何估计的征求意见的信。毛泽东在这封信中批评了当时林彪以及党内一些同志对时局估量的一种悲观思想。一九四八年林彪向中央提出,希望公开刊行这封信时不要提他的姓名。毛泽东同意了这个意见。在收入本书第一版的时候,这封信改题为《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指名批评林彪的地方作了删改。

在对于时局的估量和伴随而来的我们的行动问题上,我们党内有一部分同志还缺少正确的认识。他们虽然相信革命高潮不可避免地要到来,却不相信革命高潮有迅速到来的可能。因此他们不赞成争取江西的计划,而只赞成在福建、广东、江西之间的三个边界区域的流动游击,同时也没有在游击区域建立红色政权的深刻的观念,因此也就没有用这种红色政权的巩固和扩大去促进全国革命高潮的深刻的观念。他们似乎认为在距离革命高潮尚远的时期做这种建立政权的艰苦工作为徒劳,而希望用比较轻便的流动游击方式去扩大政治影响,等到全国各地争取群众的工作做好了,或做到某个地步了,然后再来一个全国武装起义,那时把红军的力量加上去,就成为全国范围的大革命。他们这种全国范围的、包括一切地方的、先争取群众后建立政权的理论,是于中国革命的实情不适合的。他们的这种理论的来源,主要是没有把中国是一个许多帝国主义国家互相争夺的半殖民地这件事认清楚。如果认清了中国是一个许多帝国主义国家互相争夺的半殖民地,则一,就会明白全世界何以只有中国有这种统治阶级内部互相长期混战的怪事,而且何以混战一天激烈一天,一天扩大一天,何以始终不能有一个统一的政权。二,就会明白农民问题的严重性,因之,也就会明白农村起义何以有现在这样的全国规模的发展。三,就会明白工农民主政权这个口号的正确。四,就会明白相应于全世界只有中国有统治...... 毛选一卷上有,很长。 你到底想问什么?想说什么?

历史有三层含义:

1、记载和解释作为一系列人类进程历史事件的一门学科。

2.、沿革,来历。

3、过去的事实。

历史,简称史,一般指人类社会历史,它是记载和解释一系列人类活动进程的历史事件的一门学科,多数时候也是对当下时代的映射。

如果仅仅只是总结和映射,那么,历史作为一个存在,就应该消失。历史的问题在于不断发现真的过去,在于用材料说话,让人如何在现实中可能成为可以讨论的问题。历史是延伸的。历史是文化的传承,积累和扩展,是人类文明的轨迹。

扩展资料:

释义

广义狭义

客观世界运动发展的过程,可分为自然史和人类社会史两方面。

人类历史在社会的演变过程称之为“历史”。神人记丑,烧给冥界,一般是指人物所发生过的事。

历史学:与历史的概念相对应,历史学也有广义与狭义之分。

广义上,“历史”可以指过去发生的一切事件,不一定同人类社会发生联系。在哲学上,这种含义下的历史称为历史本体,例如宇宙历史、地球历史、鸟类历史等等。

自然史。

一般来说,历史学仅仅研究前者,即社会史。

值得注意的是,历史随时产生,是人们在过去自由活动的如实记录。它存在的意义是,让人们总结过去,充实未来的生活,以史为鉴,借古论今。

对于大多数人,所知道的历史多半局限于中学的历史课本。以应试为最终目的的历史教育只是强行灌输历史事实和历史结论,推荐看看英国著名史学家卡尔的著作《历史是什么?》,来体会一下更深层次的“历史是什么”。

历史并非经验主义意义下收集材料、提出规律的过程,而是根据经验获得假设、提出解释、并不断修正解释的过程(类似于现代科学),因此历史处于事实和解释的螺旋运动中(“历史是历史学家跟他的事实之间相互作用的连续不断的过程,是现在跟过去之间永无止境的问答交谈...并不是抽象的孤立的个人之间的对话,而是今天的社会跟昨天的社会之间的对话。”)。

历史学家通过了解更为广阔的社会背景而反思自身所处的地位和环境;对历史进行评价所依赖的目标和价值只能处于历史进程之中而并非绝对和超历史的,而避免相对主义的方式就在于对于其目标而言、解释是否有重要的意义;最后,历史是进步的,不同于生物学意义的进化,进步是无限但并非单一的社会-历史过程;自近代以来,人不断提高了对环境和自身的理解与控制力,并懂得如何避免以此带来的不良后果。

历史事实从来不是“纯粹的历史事实”,历史总是通过记录者的头脑中折射出来的。并非所有的过去的事实都会成为历史事实,历史事实的选择取决于历史学家自己。历史学家的偏好、研究意图、研究方法和偶然因素都会影响历史学家选择历史事实。

所谓“历史”,它包含有三层意思:人类社会过去的发展过程;对过去的事的记载;人的历史认识。本文论述了历史理论和史学理论的区别,并阐述了历史科学概论课程的结构。

我们在学习和研究历史。“历史”这个词,在我们口里和笔下不知出现过多少遍。但是,我们真的清楚“历史”这个词的意思吗?我们清楚地想过“历史”是什么吗?

什么是历史?

我们常说、常写、常想的“历史”这个词,实际上不止一种意思,但我们常常不大注意它们之间的区别。随手举几个词典上的例子:英文的History,《牛津大词典》有九种解释;中文的“历史”,《汉语大词典》、《现代汉语词典》有四种解释;《辞海》和台湾的《中文大词典》、日本的《大汉和辞典》均有二种,我们不去一一列举了。我们通常的用法中,“历史”一词大致有三种意思,第一种是指过去的事,第二种指对过去的事的记载,第三种是人们意识中的过去。

(1) 先说第一种,历史是过去的事。

这种用法,例如:

任何事物都有它的历史——任何事物的存在都占有一段时间,也就是说都有其历史。不仅限于人类,大至宇宙(现在认为它有120—150亿年),小至基本粒子(10-6—10-23秒),都占有一段或长或短的时间,也就是说都有其历史。

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国家——这就是人类的历史了(个人、群体、地区、民族、国家、世界)。

雇佣劳动在中国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这里说的不是一个事件,或事物,而是一种现象,一种关系。

这座房子的历史不长——物体。

医生要了解病人的病史——某个人某些方面的状况。

历史的经验——从人们对某些历史事实的认识中总结出来的东西。

总之,大大小小,方方面面,各色各样的事物都在时间中占有一段或长或短的地位,在时间已经逝去的那一段,就是它的历史。

历史是过去的事,这是一种简单的直观的表述形式,也是一种对“历史”的最早解释。在中国古代文字中,甲骨文中“史”作“”是象形字,象一只手拿着一个东西,和“事” 或不分或略有区别()。史、事相连。甲骨文中有“历”字,作“”,指经历、历法,表示经历的一段时间,下面是一个人脚印,似乎是指人的经历,即今天繁体字的“历”。历、史连用,事再注入时间观念,成了一个词“历史”,指经过的事。历、史合为一辞,似乎晚出。《三国志·吴书·吴主传》注引《吴书》,吴主孙权“博览书传历史,藉采奇异”。史和历史,意思一样,但史的意思更宽一些,还包括了写史的人。甲骨文的史,是人名,是记事的官。东汉许慎《说文解字》:“史,记事者也。”这个记事者,也是人,即史官、史家。

说历史是过去的事,这是一种简单的直观的表述形式,不错,但并没有完全表述“历史”的内涵。“事”通常被看成是“事件”(event),那是历史中有头有尾,轮廓清楚而且是显眼的东西。但历史中的有些东西不好说是事件,例如关系、现象、心态、过程等等。所以说历史是过去的事,应该包括了过去的事件、事物(物体现象)、事态(形态、结构、过程)、事情(包括非物质的心理现象)等等。

但是,这样讲也许还不够,尽管历史的“历”已经显示了时间的因素,但人们往往注意的是“过去的它是什么”,而不一定注意到“过去的它是什么”,即在某一个时间段内它是什么。换句话说,我们常是从静态的角度如同看照片那样看历史事物,而不是从动态的角度如同看电影那样看历史事物。换言之,历史的事物是在某一个时间段内活动,而不仅是 在某一个时间点上存在着。因此,我想,比较更确切的提法是:

历史是过去的事物活动的过程。

一切事物都有它的历史,但我们通常说的历史是人的历史,因此,也许更应当说:

历史是人类社会过去的发展过程。

这里包括了大至社会形态、国家、民族,小至个人生活的喜怒哀乐的无穷无尽的、各色各样的、此起彼落的事件,事物、事态、事情的形成、发展、转换、变化、结束的过程。

这里所说的历史,是一种客观的存在,或者可以叫做“本来的历史”(历史是不是客观地存在过,是不是仅在我们的意识中存在,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我们就这样认定了,也有人会反对,这里先不去讨论)。说它叫“本来的历史”,那就有“非本来的历史”,下边马上就会讲到。“非本来的历史”与“本来的历史”是相对而言,它也是一种客观存在。

我们还要注意,这个客观存在的“本来的历史”,是已经过去了的东西,历史的东西处在过去的时间段上,时间是不可停止,也不可逆转的。“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我们无法使它再现(这也是一个问题,历史会不会重演?这到以后再谈)。换句话说,对我们来说,那个客观存在过的“本来的历史”已经不再存在了。(这又是一个问题,作为一个过程来说,本来的历史不存在了,但现实生活中、历史的东西还以这样那样的形式或多或少、或隐或显地存在着。它不仅影响我们的现实生活,而且是我们认识过去历史的一种极重要的资料和手段。这点我们下边再说)。我们必需也只能依据我们所能接触到的它的“载体”(不是它本身),或者说,经过一种中介来认识它。这就是有关历史的记述及今天留下来的过去的遗存。这中间最重要的是文字记载下来的过去的历史,我们可以把它统称为“写的历史”。这样,我们就有了不是本来的客观存在的历史的“非本来的历史”。这是“历史”一词的第二种意思。即:

(2) 历史指对过去的事的记载。

或者说,历史指对人类社会过去的发展过程的记载。

这种用法,例如:

我们读历史。

我们在上历史课。

这里不是指我们在读那一去不复返的客观存在过的历史,它已不存在了,那是没有法子读的。我们读的是记载那一去不复返的“本来的历史”的历史书。或者是听教师讲那一去不复返的本来的历史的历史课。

又如:

《史记》、《宋史》,信史。

这里指的是某一历史著作,有当时人写的,也有后世人乃至现代人写的。被西方人称为历史学之父的古希腊的希罗多德,他的关于希腊波斯战争的著作就叫《历史》,西汉司马迁写的从黄帝到汉武帝的中国通史名字就叫《史记》[2](历史记载)。《孟子·离娄上》:“晋之《乘》,楚之《梼杌》,鲁之《春秋》,一也。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即用文字把齐桓晋文之事记载下来,这种对齐桓晋文之事的文字记载就是史,象《春秋》之类。前述《三国志·吴书·吴主传》裴注引《吴书》,“博览书传历史”,这里历史和书传一样,都是“览”的,指的是书,即历史的记载。

在中国,历史和历史记载是一个词,英文也是,都是History。在德文里则是不同的词,称过去发生的事为“Geschichte”(历史),而撰写的历史则为“Historie”(历史记述)。

过去的历史已经不存在了。我们就是根据对过去历史的记载来了解那个真实的、客观存在的、本来的历史的。换句话说,我们是通过别人的眼睛来看过去历史的,是通过别人对历史的认识来认识过去的历史的。这是一种间接的认识,即通过一种载体、中介来认识本来的历史。

说我们是通过历史记载来认识历史,如果仅仅指文字还不够全面、准确,还需要做三点补充。

第一,我们说的历史记载,不仅包括文字,也应包括图象和语言,如口头叙述、录音、图画、照片、电影、电视、光盘、数码等等。

这种历史的记载,除了有目的的以历史为对象的记述外,还应当

包括当时人们并非以传述历史为目的而是应现实生活需要而记录的东西,如档案、帐册、公文、契约、书信、日记,乃至书籍、文章、文学、艺术作品,它们有的以原来的实物形式留存下来,有的以传抄、印刷、复制的形式传留下来,这些东西是当时人作的,而不是后人写的,也没有经过后人意识的加工,与专记历史的书不一样。它们在反映历史的真实程度上,往往超过后来对历史的撰述,即属于所谓的第一手材料。

第二,历史记述之外,还有实物,即留存下来的过去的遗物。如遗址、墓葬、建筑、器物等等。这些东西上有些有文字和图象,那就兼具记述和实物两种作用了。留存的历史实物,不是那活着、运动着的过去历史,但可以反映那活着的过去历史的某些东西,也是认识过去历史的重要的第一手资料。

第三,除了上述两类,我们对历史的认识还通过一个很重要的方面,这就是现实生活中历史的东西。我们对历史的认识,实际上是基于我们在现实生活中所获得的知识、认识能力、认识方法和认识技术,这些知识、能力、方法和技术是历史地积累形成的。这里先不讲它,以后在讲历史认识论时还要提到。在这里要说的是,现实生活中存在着许多历史的东西,它们是现实的一部分而不是历史的一部分,但它们又确是历史在现实中的存留、延续和变形,这是我们可以直接接触、认识和体验的。可是,谈认识历史时常常容易忽略了这点,以为我们对于历史的认识就只是来自过去历史的东西。这个问题很复杂,不容易讲清楚,我们到讲历史认识论时再说,这里只提一下。

这样,过去历史的“载体”或认识过去的“中介”,就从“写的历史”或“历史记述”扩大到包括过去遗留的实物和现实生活中的历史的东西,即把记载的“载”,不仅理解为文字的记述,而含有“载体”的意思。它们都是认识历史的凭借资料,可以说它们都是“史料”。

我们是生活在历史之中,每个人都有一段历史的经历,这是我们自己记忆中的历史

历史是很难定义的两个字,有很多不同分类方法,从相对的层面来讲,有学术历史与通俗历史,有历史哲学与历史考据,有正史和野史。

史,记事者也;从又持中,中,正也。

——————《说文解字》

历史是一种精神的传承,也是一种文化的传承,更是我们承续祖先遗志的载体。人类社会过去的事件和活动,以及对这些事件行为有系统的记录、研究和诠释。马克思主义提出唯物史观,其学说认为历史是客观存在的,无论文学家们如何书写历史,历史都以自己的方式存在,不可改变。

历史的问题在于不断发现真的过去,在于用材料说话,让人如何在现实中可能成为可以讨论的问题。历史是延伸的。历史是文化的传承,积累和扩展,是人类文明的轨迹。

野史即所谓的与正史相对的民间编纂的历史,其大部分是根据传闻、神话等编写,有的具有真实性,而有的则有待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