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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合同中最重要的部分是什么的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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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驾考
  • 2023-03-26 1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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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印发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有重大调整

写作合同正文主体部分一般应包括哪些主要条款

写作合同正文主体部分一般应包括以下这些主要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如果当事人是自然人,其住所就是其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自然人的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其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如果当事人是法人,其住所是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如果法人有两个以上的办事机构,即应区分何者为主要办事机构,主要办事机构之外的办事机构为次要办事机构,而以该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法人的住所。

2、标的。标的是合同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标的是一切合同必须具备的主要条款。合同中应清楚地写明标的的名称,以使其特定化。特别是作为标的的同一种物品会因产地的差异和质量的不同而存在差别时,更是需要详细说明标的的具体情况。例如,白棉布有原色布与漂白布之分,因此如果购买白棉布,就必须说明是购买原色布,还是漂白布。

3、数量。合同双方当事人应选择共同接受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并允许规定合理的磅差和尾差。

4、质量。标的的质量主要包括5个方面:第一,标的物的物理和化学成份;第二,标的物的规格,通常是用度、量、衡来确定的质量特性;第三,标的物性能,如强度、硬度、弹性、抗腐蚀性、耐水性、耐热性、传导性和牢固性等;第四,标的物的款式,例如标的物的色泽、图案、式样等;第五,标的物的感觉要素,例如标的物的味道、新鲜度等。

5、价款或者报酬。价款是购买标的物所应支付的代价,报酬是获得服务应当支付的代价,这两项作为合同的主要条款应予以明确规定。在大宗买卖或对外贸易中,合同价款还应对运费、保险费、装卸费、保管费和报关费作出规定。

合同的八大要素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合同的八大要素,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合同的八大要素1

合同的八大要素随着社会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生活和工作越来越多的地接触到合同。一份合同,到底要包括哪些内容。由于合同的种类繁多,作用也不尽相同,所以内容差异很大,但基本的要素可以分为以下这些:

一、当事人信息:主要包括姓名(名称),住所,联系方法等等

二、标的:合同为何而立,标的就是关键。

三、价款:为实现标的交易而需要支付的价款,包括付款方式、条件、定金等等。

四、履行因素:包括期限、地点、方式等等。

五、违约责任:违约金、定金、赔偿金、免责等等内容都包括在此。六、解决争议的方式:明确仲裁还是诉讼。如果选择仲裁的,条款应符合仲裁法的规定。

七、合同生效条款:生效或者失效的条件以及无效的免责等等。

八、附件:记载本合同的附件种类、数量、效力等。包括了上述内容后,合同的基本内容已经确定。对双方的合同履行起到了指引的作用。当然,专门的合同还需要更加明确的专业内容来补充。

合同的八大要素2

《合同法》中规定:合同的基本要素包括: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我们来有针对性的具体讲解一下: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合同的主体审核:

1、合同当事人情况:首先,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合格主体资格。虽然现行《合同法》对合同当事人并没有特别限制(已经包括了自然人),但并不是说没有合格主体的问题。一方面涉及到专营、专控的业务必须由专业公司经营或经特别批准后经营,另一方面一些工作要求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的公司或人员才能完成。

首先,合同当事人的资质、履约能力能否适合合同内容,符合法律的强制性或指导性的规范,是审查合同是否有效的一个重要标准。主体不合格的合同是无效合同。因此存在巨大的风险。其次,合同如果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合同当事人授权的经办人或代理人代为签订的,在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格的同时,还应注意审查合同签订人是否取得委托人的委托证明,并根据授权范围以委托人的名义签订。在一些单位委托本单位业务人员或聘请外单位人员签订经济合同但未给予正式的、完备的授权委托书的情况下,对合同签订人的代理资格和代理权限,应作具体分析:

1)合同签订人用委托单位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用委托单位的合同专用章签订合同的,应视为委托单位授予合同签订人代理权。这种情况下所签订的合同应确认为有效。2)合同签订人持有委托单位出具的订立合同或者联系业务的介绍信签订合同的,视为委托单位授予合同签订人代理权。这种情况下所签订的合同应确认为有效。3)合同签订人未持有委托单位的任何委托证明文件所签订的合同,如果委托单位未予盖章,这种情况下所签订的合同无效。但是如果委托单位已经开始履行,应视为委托单位对合同签订人的代理权已经予以追认,因此,所签订的经济合同有效。

(二)标的:标的违法是指合同的标的物为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所禁止流通,或限制流通的专卖、专控物质不是由专业公司或经专门部门批准后经营。比如毒品是禁止流通的;再比如烟草制品必须由烟草专卖企业经营。违反这一规定,不仅所签订的合同无效,还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中第十条有规定: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涉及知识产权的标的物,应注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合同标的违法,必然导致整个合同无效。这显然非常重要。

(三)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合同的这四项交易性条款非常重要。除了要符合经济性,保证实现企业目的外。还要注意其内容是否有违法及风险所在。如质量标准要遵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的法规规定。如果有国家规定的指令性或指导性价格的,价格条款应予遵守。对于买卖合同,合同的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应特别加予注意。合同法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所谓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是指不动产所有权自登记之日起转移,部分动产如船舶和民用航空器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也应进行登记的。在所有权保留的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所有权自买受人交清最后一笔款项时转移给买受人。虽然之前出卖人早已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标的物的风险并不是随所有权转移而转移,而是按照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的控制原则承担。此外注意,货款的结算方式必需符合财务制度的规定。

掌握好合同交易性条款中的相关法律规定,对于避免违法违规带来的制度风险很重要。而合同的救济性条款是为了保证合同的交易安全,主要针对合同违约的信用风险的条款。《合同法》第十二条,合同一般应有的条款后两项,就是救济性条款。

(四)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因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违约责任制度在合同法中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英美法系国家的合同法站在“保护”的角度,将这种制度称为“违约救济”。我国现行合同法规定的违约责任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也就是说只要存在违约事实就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赔偿,《合同法》第113条采用了合理预见规则。第113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在违约责任的各种形式中,最常见的是损害赔偿。实践中如何确定损失数额,尤其是如何界定间接损失,这是一个很复杂也很有趣的问题。按照一般逻辑推理,在两个事物之间找因果关系,并不困难。但只要有因果关系的损失,违约方就应当赔偿的话,实践中就可能发生损失无限扩大的情况。为此,创立了“合理预见规则”,即违约方在订约时已经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将会发生的损失,才是他应当赔偿的损失。《合同法》第119条还规定了防止损失扩大规则。第119条: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对于合同双方自行约定的违约金,合同法也确立了适当性的原则。这些规定都有利于限制违约风险的无限扩大。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及根据仲裁协议或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企业应根据法律规定选择既有利于解决争议又能保护自身利益的争议解决方法。并应特别注意诉讼的时效及中止和中断的规定。

合同的八大要素3

现实中,不乏讲述了合同审查中应注意的几个要素和审查合同时候的一些小技巧的文章,我想审合同是每个民商事领域的执业律师都有过的经历,它是一门很基本的职业技能,似乎但凡有点法律功底的人都可以帮人审个合同什么的,因此在初入律师行业的时候,“师父”让实习律师干得最多的事情除了“跑腿”就是审合同了。起初觉得那是一门很简单的工作,后来随着自己执业经历的增长,包括自己也要带助理同时也会交办给他们一些修改合同的工作的时候,才发现审合同远没有我们当初想象的那么简单。那么今天我结合自己的一些成功和失败的经验来谈谈实践中我自身审查合同时的一些关注点以及如何去把握那几个关键要素。

了解合同主体的交易背景以及交易目的

这一点在审查合同的过程中是最重要又是最容易被忽略的。重要是因为合同的交易背景和交易目的是律师在起草或审查合同时的一杆标尺,就跟设计师在裁剪一件晚礼服的时候除了要知道穿这个晚礼服的人的基本信息,还要知道这个人是用在什么场合穿的,以及他(她)参与这个场合的用意何在,否则晚礼服做得再漂亮也不一定适用。而这一点又最容易被忽略是因为我们审查合同的律师可能都没有经历整个谈判过程,而客户又没有主动告知(大多

数情况是客户也不清楚律师需要的`信息),而真正审合同的律师估计也就只问了一句“我们是代表甲方还是乙方?”然后便自顾自的抛头颅洒热血的工作起来。这种情况下合同改好了,签约的人却未必顺利,也未必适用。

合同的交易背景和交易目的在审查合同时候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但实践中应如何去了解去把握却是一个现实难题,结合自身经历可以从以下几个点出发:

1、对于一般的常规性的合同,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一般来说这类交易律师极少数加入委托人的商事交谈过程,且委托人往往又是顾问单位的,律师(包括实习律师)可以向委托人的合同专员或其它相关工作人员询问并通过自身查询了解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对于长期的合作对象了解以往的交易流程以及签约的合同的文档;原有的交易流程已经形成双方的一种交易习惯或交易默契,在合法且不影响实际交易的情况下,我们设计的合同条款应当充分尊重原有的交易习惯,如运输模式、交货方式、付款流程、合同生效条款等。如原本的书面合同和交易习惯有欠缺之处应尽量的弥补并完善,如是先票后款还是先款后票,开具发票的类型,货物的签收地点、签收人、验货方式等。

(2)对于初次合作对象一定要查询其公司注册情况,这个工作并不难,可直接通过网络实施。不管是公司或者个体工商户,其注册信息均会在信用网上进行登记,对于交易对象的身份和基本情况可以通过网络进行核实。

(3)不论是初次合作还是长期合作对象都应当了解其当前的征信情况。这里的征信情况主要指交易对方的涉诉情况、被执行情况、招投标情况以及根据其行业特性可以查询到的其它情况。市场瞬息万变,企业生存环境险象环生,于是我已经养成一种工作习惯,就是当初次接触一个公司的时候,便会情不自禁的点开企业信用网、裁判文书网、被执行人信息查询以及成都法院网(如果该企业属于成都地区的)通过这些网站对这个公司做初步了解。

2、对于非常规性的往往又涉及大宗交易的合同在修改之前最好是有参与整个交易的过程,例如企业收购。很难想象一个没有参与尽职调查、没有参与交易谈判的律师来修改或起草一个《企业并购合同》将如何下手。若是被收购一方律师代表,在修改这类合同时也是要参与交易谈判的过程,否则很难做出实质有效的修改。

3、对于一方非常强势(例如:银行、国企、政府部分等)几乎只能按照对方原有的合同模版来进行签约的时候,如果你的委托人还是让你帮他修改一下,其实他真正的目的不是要修改合同而是想知道这里面存在的潜在风险。了解合同的类型和基本结构,拒绝无效条款

这一点是很基础的专业功课,其实我们的整个《合同法》就是一个合同。当拿到一个合同的时候,首先是看合同的八大要素是否齐备,即对应《合同法》第十二条,看合同的八大基础条款;然后再对应《合同法》分则或其他法律规定来看自己的合同属于哪一类合同,法律对于不同类型的合同有特不同的法律规定,这是作为交易一方应当设计并遵守的原则,不要试图为了迎合当事人的需求去设计无效条款,这样只会让自己显得不专业。例如我们站在公司的角度修改劳动合同的时候,有公司试图在合同条款中约定经双方协商一致无需为乙方(劳动者)购买社保的条款,这样的条款应明确告之当事人这是无效约定,建议删除或修改。

对于这一点可能很多律师会有不同的意见,觉得即便是无效条款但又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并且还可以吓唬一下对方同时取悦己方委托人何乐而不为之?我不能同意这种观点,理由如下:

1、我们的对手不从不需要吓唬,交易应体现诚实信用原则,这是合作关系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甚者吓唬不成反被对方拿来大作文章,将委托人置于尴尬境地。

2、取悦委托人最好的方式就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给出最专业的意见,让人心悦诚服,而非掩耳盗铃。

3、律师的专业形象以及与委托人的信任关系都是日积月累形成的,小事情一旦走偏形成习惯或偏见后,往往难以纠正。

4、在法律上不能实现的无效条款,首先给当事人一种不理性的预期,同时可能会成为律师的一个巨大隐患。律师最大的风险就是执业风险,这些年来当事人找律师索赔的案例层出不穷,因此执业过程中我们最应当防范的是己方当事人,这种防范体现在我们严谨的言语和法律文书之中。

时刻把握合同条款的终极风险是败诉风险

[img]租房合同中这些地方很重要,千万要注意

合同的五要素是什么?

合同有效成立的5个要素:

1、双方当事人应具有实施法律行为的资格和能力;

2、当事人应是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意思表示一致;

3、合同的标准的和内容必须合法;

4、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互为有偿;

5、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一、合同审核与一万小时定律

一万小时定律,大致意思是,要成为某个领域的专家,需要训练一万个小时。合同审核也是如此,量的积累非常重要。这个过程中,会慢慢经历一开始的不知所措、到中间的事无巨细、到最后的举重若轻。

合同审核时,应树立以合同履行为中心的理念

审核合同时,应始终坚持以合同履行为核心的理念。合同主体是否适格,合同是否有效,这是合同履行的前提;合同当事人的资信状况,直接和其履约能力相关联;合同义务,也是合同履行的具体内容;违约责任,也是规制合同无法正确、全面履行时的后果;合同担保,也是为了督促双方履行合同以及无法履行时寻找替代责任;合同解除或权利义务终止,也是为了达到不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将已经履行的部分恢复至订约前的状态。

区分通用条款和商业条款,有助于提高合同审核的效率和突出重点

合同通用条款,是各类合同中经常出现的基本条款。合同商业条款,是针对特定交易出现的条款。从篇幅上来看,一份合同中,通用条款大致能占五分之二的内容。因此,提前把最全面的通用条款的表述背得滚瓜烂熟,审核合同时候,觉得篇幅少了,而且可以重点关注商业条款。不同合同文本,通用条款的起草质量不一样,根据客户及交易复杂程度,决定通用条款的全面性。

常见的通用条款,例如:当事人基本信息、鉴于条款、陈述与保证、保密条款、责任限制条款、违约责任、通知条款、知识产权保护条款、不可抗力、合同生效条款、合同变更解除、可分割性、合同份数、合同语言、双方关系、合同期限、完整协议、法律适用、争议解决、独立缔约条款。

要注意积累全面的通用条款的范本,见到好的条款表述,单独摘出存储下来。一般来说,英美外资所起草的中英文对照的大型交易合同,比如并购协议,商标或专利许可使用协议等,通用条款比较详细,表述也比较好。就举不可抗力条款而言,详细的不可抗力会包括,不可抗力本身的定义;范围举例,特别是国家政策的变动是否属于列举情形,比如美国对中国某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在进出口合同中,卖方是否据此可以主张是不可抗力等;不可抗力的举证;不可抗力的通知;不可抗力的消除;不可抗力对合同履行及责任的影响等。笔者也见过最简单的不可抗力条款,就一句话,发生不可抗力情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商业条款,要与客户多沟通,了解客户需求,特别是客户不同层级人员对商业条款的判断和授权。商业条款,也要了解行业一般规律,否则,客户老总会询问律师意见,比如,房地产企业的融资成本问题,商铺租赁合同中标的商铺周围的市场价格等。

合同的实体条款和程序条款

合同审核时,注意区分实体条款和程序条款。正如法律包括实体法和程序法一样,合同条款也可做如此区分。程序条款是为了保证实体的进行。程序条款是否详尽细致,直接决定了合同的实操性。日本企业的合同条款,相当细致,也十分注重程序性和实操性,很多条款会从时间、地点和方式上,落实具体的义务。

程序条款,是否详尽,要取决于客户的要求以及交易的性质,如果客户作为商铺租赁合同的承租方,商铺租赁合同规定的过于详细,往往会造成客户动不动就发生违约的情形,而员工的遵守规则的意识不强,容易引发公司被动。特别是交易对方,因为别的事情,故意从另外一个合同找茬挑刺,以达到一个合同服务于另一个合同的目的。

合同审核的具体问题

1. 审核要点

合同审核具体过程中,最关键的是找准审核要点,如何寻找审核要点呢?

(1)通过网络搜索审核要点

首先在互联网检索,该类型的审核要点,这些都是律师和法务人员在实践的基础上总结出来。比如,审理商铺租赁合同时,使用网页搜索,输入下述关键词,(商铺、房屋)租赁合同审核要点、审查要点、如何审核、审核注意事项、(商铺、房屋)合同法律风险点,不断替换类似关键词,然后把相关文章汇总,归纳审核要点。

(2)通过裁判文书的争议焦点寻找审核要点

审核某类合同时,寻找此类合同的民事诉讼案由,然后查询一定数量的判决书,查看争议焦点以及法官评议内容,从诉讼角度,提前预防合同纠纷的产生。

(3)通过合同范本对比,来寻找要点

较为规范的合同,大多有条款主题,修改某类合同时,找几个归纳完整的合同范本,最好是真实使用过的合同版本,然后,不断对比。看审核对象,与其他合同版本差异在哪里,有没有其他范本的条款可以借鉴。

写合同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有哪些?

最重要的就是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其他都是固定格式的。去工商网站上找相关的合同文本。都是有范本的。

劳动合同应包含哪些必备条款?其中什么是最重要的?

劳动合同应包含聘用方的公司名称、受聘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以及劳动合同约定时效和详细待遇与义务,这些都属于非常重要的部分。

顾名思义,劳动合同其实就是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一个相互约束和保障基础,并且所有的必备条款缺一不可,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劳动合同签订后不仅要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履行报酬、替员工缴纳基本的福利待遇,同时还可以保证劳动者的稳定工作,对于涉及到机密的工作性质在签订劳动保密协议的时候,也为后续的公司机密信息有了一个很好的法律约束和保护,由此可见,劳动合同并非仅仅只保障劳动者一方,所有的合同都具有双方约束的作用。

对于劳动者而言,劳动合同签订的时候,一定要仔细填写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这是证明自己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基本重要信息,全中国人口众多,同名同姓的人也非常多,但是身份证号码是唯一的,填写身份证的时候仔细检查几遍,查看是否有漏填,另外,劳动合同中的基本信息还包括与公司协商一致的月度工资和聘用时长,需要核实是否与双方沟通所一致,另外需要注意的部分是,工资需要写明是税前收入还是税后收入,毕竟对于高收入人群,这一差别也是不少的一笔钱,避免因为双方理解有误而造成不必要的误会。

最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中,基本都离不开单位与劳动者的义务和责任,这些条款虽然不会详细到具体的工作内容上,但是整体而言,无非就是一方创造价值获取报酬,一方支付劳务费,同时劳动合同中也需要写明其中一方违约应该承担的责任事项,避免将来产生纠纷而没有裁定依据,在签订了劳动合同之后,不论是单位还是劳动者如果不履行自己的义务和责任,劳动合同才会起到它真正的法律作用。

合同的主体部分包括哪些主要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表明了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与要求。

3、数量。数量是标的量的规定,是对标的的计量,是衡量标的大小、多少、轻重的尺度。

4、质量。质量是标的的质的规定性,是指标的内在素质和外观形态的状况。标的质量包括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劳务质量。产品和工程质量可以根据自身的物理等特性,以及形状等方面来判断。劳务质量可以根据劳动成果等来判断。

5、价款或者报酬。价款是取得标的物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用货币支付的价金,是有偿合同的主要条款。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合同履行期限是合同当事人实现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时间界限。

7、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违反合同规定,不履行或者不全面、适当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方式有双方通过协商和解,由第三人进行调解,通过仲裁解决,通过诉讼解决。

保险合同条款看不懂,哪些才是重点内容